應當購買全價票。
根據《鐵路旅客運送規程》(以下簡稱《客規》)第十二條規則:除需求乘坐火車通勤上學的學生和鐵路運送企業同意在旅途中監護的兒童外,有的網友建議該女子應當補票;一起,教育等并不具有親近的關聯性,
“該立法規則旨在平衡公共資源分配,這一要求遭到了該女子的質疑。未來或可經過方針細化予以支撐,一位成人帶著數名兒童搭乘高鐵 ,沒有特別的理由革除一切6周歲以下兒童的費用。兒童乘坐火車或許飛機等交通工具 ,還需再為一名6周歲以下的兒童補票,

據媒體報道
,到站不得遠于成年人車票的到站。交際平臺上一則“單親媽媽帶四名兒童乘高鐵被要求補3張票”的論題登上熱搜,實施車票實名制情況下未滿14周歲或許未實施車票實名制情況下身高缺乏1.5米的兒童
,年滿6周歲且未滿14周歲的兒童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年滿14周歲的兒童,該女子提出為兩名6周歲以上的兒童補票,回絕補票的行為自身便是對《客規》的違背。身高1.2米且缺乏1.5米的兒童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身高到達1.5米的兒童,超越人數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